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683号)转发你们,请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并对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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