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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专用发票》名称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由于新疆电信企业法人体制调整,原中国联合通讯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变更为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该公司原使用的冠名发票的名称由《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专用发票》变更为《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专用发票》,发票式样不变,发票代码为26500**416**。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专用发票》自2009年1月1日起启用,原《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专用发票》、可沿用至2009年3月31日。届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集中封存、登记造册后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以备核销。

附件:《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专用发票》票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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