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会议的精神, 为在2008年执行好已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保证新老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衔接,区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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