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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4号)转发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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