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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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