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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批复的通知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 来源:webtax:148402
👁 9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
企业所得税
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
国税函[2003]1239号
)转发给你们,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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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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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财政、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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