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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承担单一生产功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承担单一生产功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情况的通知》(国税函〔2007〕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并结合反避税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整。各地务必于4月底前将调查及调整情况上报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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