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税局:
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关税收问题的函》(新政办函[2008]189号),对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2003-2006年应扣未扣教练员、运动员个人所得税,明确不予追缴,请转属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