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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

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关税收问题的函》(新政办函[2008]189号),对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2003-2006年应扣未扣教练员、运动员个人所得税,明确不予追缴,请转属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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