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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 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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