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4《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各有关单位:
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4《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代替JT/T433-200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交通标准化》刊物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 上一篇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下一篇 →
关于征求《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意见的函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