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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8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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