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马来西亚马婆信用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截至2001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马婆信用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MBF Card Services SDN BH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驻在期限已届满,但未向我行提出展期申请。根据《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二十五条规定,现公告如下:撤销马来西亚马婆信用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二○○二年四月三日
← 上一篇
关于明确社会保险费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
全国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