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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加强对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高中医药工作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中医药政务信息化建设,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政务公开文件精神;领导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等相关制度;指导、协调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佘 靖

副组长:房书亭 李大宁

成 员:王志勇 姜在旸 孙塑伦 高思华 沈志祥

桑滨生 严建文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王志勇

副 主 任: 徐皖生

联 络 人:陈 伟

联系电话:65927724(办) 65950776(传)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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