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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收缴、鉴定假币专用凭证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4月9日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颁布,并将于2003年7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办理假币收缴和鉴定业务时,将启用一些新的凭证(证书)、印章以及专用封装袋。现将这些专用凭证(证书)、印章、装具的样式印发给你们,并就其制作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用凭证(证书)、印章、装具的种类、样式与使用说明

《办法》规定办理收缴、鉴定假币业务时使用的专用凭证(证书)、印章、装具共4类8种。分别为:

(一)专用凭证

1.《假币收缴凭证》。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使用。该凭证为中英文对照,一式二联,第一联由收缴单位留底,第二联交被收缴人。凭证外缘尺寸为20cm(长)×14.5cm(宽)(样式详见附件1)。收缴假币时按币种、版别、券别分别填写,相同版别、券别和面额,且冠字号码重号或连号的,可填写在一张凭证上。

2.《假人民币没收收据》。金融机构没收假人民币时使用。该凭证为中英文对照,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没收单位留底,第二联交原收缴单位,第三联交被没收入。凭证外缘尺寸为20cm(长)×14.5cm(宽)(样式详见附件2)。填写方式同《假币收缴凭证》。

3.《货币真伪鉴定书》。金融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使用。《货币真伪鉴定书》为一式三联,第一联由鉴定单位留底,第二联交原收缴单位,第三联交鉴定申请人。采用16开纸张印制(样式详见附件3)。鉴定一次填写一张鉴定书;如一次鉴定的货币有不同面额或版别,应按面额或版别分别填写。

(二)资格证书

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该授权书是人民银行授权有货币真伪鉴定技术与条件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可以受理货币真伪鉴定服务的资质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其规格和使用方法仍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的通知》(银发〔2000〕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反假货币工作人员资格证书》。该证书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办理假币收缴的资格证明,由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和颁发。金融机构反假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该资格证书。工作人员调离反假货币岗位应收回此证。

(三)专用印章

1.“假币”印章。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在假币或专用封装袋上加盖戳记的专用印章(样式详见附件5)。其规格和使用方法仍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假币收缴凭证〉和“假币”印章样式的通知》(银发〔2000〕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假币鉴定专用章。为《货币真伪鉴定书》专用印章。该章为圆形,直径3.8cm(样式详见附件6)。专用章采用红色油墨,加盖在《货币真伪鉴定书》中“鉴定结果”栏的右下方。

(四)专用装具

收缴假币使用的专用封装袋,规格为22cm(长)×14cm(宽)×1.5cm(高),材质为厚牛皮纸,封装袋中间的透明区为塑料薄膜(样式详见附件7)。

二、专用证、章、装具的印制与分发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假币收缴凭证》、《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人民币没收收据》由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按照本通知所附样式统一印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的颁发和管理仍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的通知》(银发〔2000〕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假币收缴凭证》的分发和管理,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假币收缴凭证〉和“假币”印章样式的通知》(银发〔2000〕90号)有关规定执行。《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人民币没收收据》的分发与管理,比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假币”印章、假币鉴定专用章和收缴假币专用封装袋由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所附样式自行制作。

《反假货币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由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向辖区内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的人员颁发。

三、启用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假币收缴凭证》、“假币”印章已于2000年5月1日开始使用,2003年7月1日起改为使用本通知所附样式。《货币真伪鉴定书》、《假人民币没收收据》、假币鉴定专用章和收缴假币专用封装袋,以及《反假货币工作人员资格证书》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启用。

启用新的假币收缴、鉴定专用凭证(证书)、印章和装具是执行《办法》,规范假币收缴、鉴定程序的重要措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假币收缴、鉴定的各种凭证(证书)、印章和装具的制作、分发、启用与管理工作。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总行货币金银局报告。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翻印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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