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国税函〔2008〕8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出口企业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核退税,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商品编码1902190000"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进行了扩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021900001,按13%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5%.
  二、19021900002,按17%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13%.
  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以上条款失效]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