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追究税务机关负责人在出口货物税收工作中违纪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19号《关于追加税务机关负责人在出口货物税收工作中违纪责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