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机采字[2006]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