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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拉玛依市东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克地税发[2002]434号)、(克市地税发[2003]09号)文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第一条第四款有关“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克拉玛依市东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独山子惠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荣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兴湖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2002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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