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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保监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证的管理,我会制订了《机动车辆保险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通知

二OO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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