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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我省煤炭资源分散,多系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开采经营,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易漏征漏管。为加强源程序泉控管,防止税源流失,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我省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资源税义务的适用范围包括煤炭。

二、"资源税管理证明"由省局统一印制,各地每半年向省局上报一次证明的需要量,并到省局征管处购领。

三、对用石灰石连续加工锻烧成石灰、粘土连续加工锻烧成红砖而无法准确计算石灰石、粘土移送使用量的,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湖南省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移送使用资源税税额折算表》(附件1)计算;对施工所用河砂、卵石、石砂石按照《湖南省建筑用未税矿产品资源税税额折算表》(附件2)计算。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省局确定的税额标准20%的范围内浮动。

附件:1、湖南省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移送送使用资源税税额折算表
   2、湖南省建筑用未税矿产品资源税税额折算表



湖南省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移送使用资源税税额折算表

产品名称

应税产品

资源税税目

课税计量单位

折算的税额

红砖

粘土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千块

1.30元

石灰

石灰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吨

3.50元

湖南省建筑用未税矿产品资源税税额折算表

工程项目

建筑结构

应税产品

资源税税目

课税计量单位

折算的税额(元)

综合楼

砖混、部分框架

河沙、卵石、石灰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每M2建筑面积

0.80

框架

河沙、卵石、石灰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每M2建筑面积

1.30

宿舍住宅

砖混

河沙、卵石、石灰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每M2建筑面积

0.70

商店

砖混

河沙、卵石、石灰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每M2建筑面积

0.70

工业厂房

装配式框架等

河沙、卵石、石灰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每M2建筑面积

1.30

其他建筑

砖混

河沙、卵石、石灰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每M2建筑面积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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