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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了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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