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17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