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正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