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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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