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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跪规定>的通知》(新政发[20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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