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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为加强我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我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技术开发项目立项确认书》

2、《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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