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接乌鲁木齐市食品公司第一肉联厂《关于申请解决外环路拆迁补偿款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报告》(乌肉字[2001]20号)文,鉴于乌鲁木齐市外环路属于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政府按原老房拆除项目给予乌鲁木齐市食品公司第一肉联厂补偿363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