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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拨付奖励举报人员奖金的函

省财政厅:

去年,我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大举报偷税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共计查处偷税案件28件,通过省局稽查局“稽查收入专户”缴入省级金库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724万元,这些案件收入全部来源于群众举报。

为了鼓励公民协税护税,打击偷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按照吉林省人民政令第3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举报偷税案件有功人员的规定》,我局应向举报偷税案件有功人员支付奖金60万元,另有2001年度30万元尚未支付。由于我局没有奖励举报偷税案件有功人员的资金来源,因此,90万元奖金至今未付。请贵厅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附件: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奖励举报人员奖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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