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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北疆铁路公司多元化经营管理中心提取2003年度管理费的通知

北疆铁路公司多元化经营管理中心:

你局《关于申请提取2003年度管理费的报告》(北铁经计财[2003]2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规定,经审核,准予该中心按所属企业(祥见附表)销售收入的1.5%比例提取2003年度管理费。所属企业上缴的管理费可在本年度内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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