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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久易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市〔2004〕2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久易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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