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6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28日起施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
下一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