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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现予以公布。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

注:本目录所列的特种设备的参数范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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