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减征新疆轻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批复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政办函[2002]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同意减征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