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西安站
[切换城市]
登录
注册
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搜索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首页
税务服务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导航菜单
×
首页
税务服务
›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税法规
›
文章详情
关于授予张剑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 国务院 中央军委
📡 来源:webtax:153866
👁 8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陕西省公安厅消防局副政治委员张剑武警上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年二月八日
👍 点赞
0
⭐ 收藏
🔗 分享
← 上一篇
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和推进《北京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
批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建立粮棉油收购资金贷款封闭管理责任制意见的通知
评论(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