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同意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请示》(川府〔2000〕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 务 院

     二○○○年七月十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