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哈密地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财基字[200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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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哈密地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财基字[200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