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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省军区、各军,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军级以上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对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学举(民政部部长)

唐天标(总政治部副主任)

樊士晋(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汪 洋(国务院副秘书长)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罗平飞(民政部副部长)

成 员: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保庆(教育部副部长)

江家福(国家民委副主任)

孙明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

肖 捷(财政部副部长)

戴光前(人事部副部长)

王东进(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孟宪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

刘志峰(建设部副部长)

王宪魁(铁道部政治部主任)

翁孟勇(交通部副部长)

李雪莹(信息产业部纪检组组长)

翟浩辉(水利部副部长)

齐景发(农业部副部长)

朱庆生(卫生部副部长)

贺邦靖(税务总局党组成员)

李东生(工商总局副局长)

赵 实(广电总局副局长)

谢作炎(总参谋部政治部主任)

常生荣(总政治部群众工作局局长)

贾润兴(总后勤部政治部主任)

董万才(总装备部政治部主任)

刘 源(武警部队副政委)

董 力(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赵 勇(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沈淑济(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孙绍聘(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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