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明电[199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