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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从事绿化工程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最近,一些地区陆续来函请示,绿化工程是否计征营业税问题。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绿化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凡单位或个人在城镇、工矿区从事绿化工程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税目,依3%税率征收营业税。

请转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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