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快解决农村牧区通电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金融机构,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农村牧区通电问题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解决农村牧区通电问题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0年三月二十二日)
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不懈努力,我区农村牧区通电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997年,全区实现苏木乡镇全部通电;1998年底,自治区行政嘎查村通电率达到92.7%。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全区仍有无电行政嘎查村1011个,还有约29万户农牧民未能用上电,严重制约着有关地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影响着当地农牧民脱贫致富达小康的进程。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组织动员方面力量,加快解决我区农村牧区通电问题,力争在“十五”期末实现农村牧区户户通电,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关于农村牧区通电问题的战略意义
二、关于农村牧区通电问题的指导思想
三、关于农村牧区通电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关于农村牧区通电工程的规划编制
五、关于不同类型地区通电方式的选择
根据区内外的成功经验,解决通电问题宜区别不同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一)对于居住较为集中且距离电网较近的嘎查村,采用接入电网的方式解决用电问题。
(四)对现有运行情况较好但不能满足农牧民用电需求的100瓦或200瓦风机,可以再配置50至100瓦光电,改装成风光互补系统,以充分满足其一年四季的用电需要。
六、关于农村牧区通电工程所需资金问题
七、关于区内新能源产业化及设备管理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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