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学生和实习人员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学生和实习人员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外函[1998]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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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学生和实习人员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外函[1998]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