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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统计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决定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月度统计指标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月度统计报表中,增加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统计指标(见附表1)。对进中心并签订协议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

二、增加补发基本生活费、补缴社会保险费月度统计报表(见附表2)。补发和补缴的对象为进中心签协议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三、调整后的月度统计报表从今年8月份开始执行,即8月5日前要上报7月份的情况。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布置新的统计报表,确保按时上报,并要附统计分析。对下岗职工人数变化较多、当月发生新的拖欠、补发补缴工作进展缓慢的,要说明原因。

四、从今年第3季度开始,填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及新减员情况季度统计报表(见附表3)。各地要密切关注协议期满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情况,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对转轨、并轨地区,国有企业新的减员情况,也要一并上报。

附表: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情况

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与社会保险费代缴情况

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及新减员情况

二000年七月十九日

附表1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情况

表 号:劳社统就临1表

制表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文 号:劳社厅发〔2000〕15号

填报单位 年 月 单位:万人

──┬──┬─┬──────┬─────────────────────

│上期│本│本 │期┌───────────────────

│末结│期│期┌─┬──┤末│签┌──┬──┬──┬──┬──┬──

│转下│新│减│再│解除│实│协│足额│未足│未发│足额│未足│未代

│岗职│增│少│就│终止│有│议│发放│额发│放基│代缴│额代│缴社

│工人│下│下│业│合同│下│人│基本│放基│本生│社会│缴社│会保

│数 │岗│岗│人│人数│岗│数│生活│本生│活费│保险│会保│险费

│ │职│职│数│ │职│ │费人│活费│人数│费人│险费│人数

│ │工│工│ │ │工│ │数 │人数│ │数 │人数│

│ │人│人│ │ │人│ │ │ │ │ │ │

│ │数│数│ │ │数│ │ │ │ │ │ │

──┼──┼─┼─┼─┼──┼─┼─┼──┼──┼──┼──┼──┼──

甲│ 1 │2 │3 │4 │ 5 │6 │7 │ 8 │ 9 │ 10 │ 11 │12 │13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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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 │ │ │ │ │ │ │ │ │ │ │

中心│ │ │ │ │ │ │ │ │ │ │ │ │

人员│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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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报表为月报,报告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报出日期为下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2.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人数只统计进中心签协议人员。

3.栏目关系:(3)≥(4);(3)≥(5);(6)≥(7);(6)=(1)+(2)-(3);(7)=(8)+(9)+(10)=(11)+(12)+(13)

附表2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费发放与社会保险费代缴情况

表 号:劳社统就临2表

制表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文 号:劳社厅发〔2000〕15号

填报单位 年 月 单位:万人

───────┬────┬────┬─────────┬────────

│期初累计│本期应发│本期实发 │

│欠发欠缴│应 缴│实 缴┌────┤期末累计欠发

│总 额 │总 额│总 额│ 补发 │ 欠缴总额

│ │ │ │ 补缴 │

───────┼────┼────┼────┼────┼────────

甲 │ 1 │ 2 │ 3 │ 4 │ 5

───────┼────┼────┼────┴────┼────────

合 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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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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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 │ │ │ │

───────┴────┴────┴─────────┴────────

单位负责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报表为月报,报告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报出日期为下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2.期初累计欠发欠缴总额 指从2000年1月至报告期初,累计欠发进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总额。

3.本期应发应缴总额 指报告期当月应发进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

4.本期实发实缴总额 指报告期内实际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和实际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总额,含报告期内补发补缴额。

5.期末累计欠发欠缴总额 指从2000年1月至报告期末,累计欠发进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总额。

6.栏目关系:(3)≥(4);(5);=(1)+(2)-(3)。

附表3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及新减员情况

表 号:劳社统就临2表

制表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文 号:劳社厅发〔2000〕15号

填报单位: 单位:万人

───────┬───────────────────────┬────

│本期协议 │预计下期

│到期人数┌──┬────┬──┬────┬──┤协议到期

│ │再就│登记失业│离退│内部退养│其他│人数

│ │业 │ │休 │ │ │

───────┼────┼──┼────┼──┼────┼──┼────

甲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 计 │ │ │ │ │ │ │

───────┼────┼──┼────┼──┼────┼──┼────

#解除终止合同│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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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转轨、并轨地区因政策调整,国有企业不再安排进中心,直接裁员总数 人,其中登记失业 人,再就业 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报表为季报,报告期为上季度末月21日至当季度末月20日,报出日期为季后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2.本期协议到期人数 指报告期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期届满的人员总数。

3.栏目关系:(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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