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消防安全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消防安全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8]777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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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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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消防安全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8]777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