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京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井报教育部批准,同意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京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同时撤销原三校建制。该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