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现将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告如下:
一类地区:280元/月;
二类地区:260元/月;
三类地区:240元/月。
本公告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甘政发〔1996〕105号文件停止执行。
下一篇 →
关于做好国有农牧场土地确权工作的通知
评论(0)
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现将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告如下:
一类地区:280元/月;
二类地区:260元/月;
三类地区:240元/月。
本公告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甘政发〔1996〕105号文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