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政府同民主党派、 工商联对口联系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机构设置变动和职能调整情况,2002年9月23日省政府下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联系的意见》(冀政〔2002〕42号)中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的省政府部门名称有所变更和增加,现将变更后的对口联系单位明确如下:

中国民主建国会河北省委员会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河北省委员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

省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河北省委员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北省委员会―――省教育厅

中国民主同盟河北省委员会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农工民主党河北省委员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北省委员会―――省文化厅

中国民主同盟河北省委员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北省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局

中国农工民主党河北省委员会―――省卫生厅

中国农工民主党河北省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主同盟河北省委员会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员会―――省农业厅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河北省委员会―――省民政厅

中国民主建国会河北省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河北省委员会―――省商务厅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