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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程》(JTJ304-2003)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我部组织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制定的《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程》,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行业试行标准,编号为JTJ304-2003,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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