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问题执行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吉地税流字[1997]146)已于今年7月底发出。通知中明确的各项政策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不退,未征的不补,已计提而未缴入国库的税款仍按欠税管理。

特此通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1997年9月2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