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问题执行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吉地税流字[1997]146)已于今年7月底发出。通知中明确的各项政策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不退,未征的不补,已计提而未缴入国库的税款仍按欠税管理。
特此通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199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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