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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劳动部门收取养老保险基金免税问题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

参见:《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黑地税发〔2007〕106号。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此项基金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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