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88号)转发给你们。经与乌鲁木齐铁路局商定,对乌鲁木齐市铁路局、分局、站段由铁道部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运输企业范围予以明确(名单附后),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乌鲁木齐铁路局汇总纳税运输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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